我最早知道法国有卢梭其人,是在五十多年前上高中的时候,看到他的第一本书是举世闻名的《忏悔录》。看着看着觉得没意思,只觉得这个人喜欢和女人在一起,凡是有太太小姐在的地方,他都感到如鱼得水;好像贾宝玉讨厌男人。他到底忏悔什么,一直没弄明白。
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上大学时,知道他写了一本《民约论》(现在叫《社会契约论》),那时没看到全文,只在念文学史时知道那是一本“政治理论”书,由于鼓吹自由平等而影响了后来的革命激进派;那时觉得《民约论》放在“文学史”里是一种错置,因为它分明没有丝毫的文学品位。那时已在学马克思列宁主义了。据了解,马列主义是把他和十八世纪的伏尔泰等人都看作“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知识分子”的。其间也有些区别,例如伏尔泰由于出身富家,属于资产阶级的“中上层”;卢梭是钟表匠的儿子,小商小贩,属于“资产阶级低层”或“小资产阶级”。在非常看重“阶级出身”的年代,卢梭似乎离“无产阶级”更近些。于是乎,后世的革命者便都引卢梭为“同道”了。
在1789年革命前,“卢梭学说”在混乱的“制宪会议”上已时被提起,社会的混乱已非几个“改良”措施所能缓解,路易十六是个庸材,控制不了如水之就下的局面。果然,卢梭死后不几年,巴黎突发暴动式的“革命”。罗伯斯庇尔很快成为“暴君”式的革命领导者,排斥和迫害异己、把自己的同党送上断头台。革命衍成“白色恐怖”,或称“革命恐怖”。早已去见上帝的卢梭撇不清责任,第一次跟“暴力”、“独裁”挂上了钩,本来是鼓吹民主的,成了“反民主”的;本来是提倡自由的,成了自由主义的“敌人”。偏偏十九世纪欧洲的几次革命都叫人想起卢梭,甚至俄国的十月革命,如今也说卢梭有一份作用。列宁想必是念过《民约论》的。推而广之,凡是动了暴力的,搞了独裁的,或带有激进色彩的行动,卢梭的影子再也抹不掉了。
这种情况,卢梭大概怎么也没料到:一本《民约论》竟然造成了历史性的长期“祸害”。期期艾艾、哼哼唧唧的卢梭(在《忏悔录》里)一变脸成了暴力和独裁的“魔鬼”。大哲学家贝特兰·罗素说:“希特勒是卢梭的结果”。这是我看到的最尖端的批评了。近见有人在文章里还以认同的口气引用过这句话。这在卢梭肯定更加没有料想到了。
《忏悔录》和《民约论》乍看上去是两类不同性质的书。只看其中的一本,大概会对卢梭其人产生片面的了解;一本书在解剖自己的灵魂,另一本书在解剖社会。哪一本更能反映一个真实的卢梭呢?
常说,人的性格是复合的。此话有理:“复”是复杂的,一个人的性格在不同的场合可以有不同的表现;然而,不论多么复杂,终要归于一个“根”,那就是所谓“复”而又“合”了。
这两本(或两类)书,许多人都很熟悉了。用不着我来浪费笔墨,但我还是要抄两段他自己写自传(《忏悔录》)中的话:
不管末日审判的号角什么时候吹响,我都敢拿着这本书走到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,果敢地大声说:‘请看!这就是我所做过的,这就是我所想过的,我当时就是那样的人。不论善和恶,我都同样坦率地写了出来’……。
当时我是什么样的人,我就写成什么样的人:当时我是卑鄙龌龊的,就写我的卑鄙龌龊;当时我是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的,就写我的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。万能的上帝呵!……让他们每个人在您的宝座前面,同样真诚地披露自己的心灵,看看有谁敢于对您说:“我比这个人好!”
这段话是整本书内容的浓缩。说句多余的话:如今,很有人写自传或回忆录,能不能做到像卢梭那样“披露自己的心灵”呢?
《民约论》似乎与“忏悔”无关,如今,在某一“派”知识界中,书中受到批判的“关键词”不少,如“公意”、“主权”、“自由”(“公意”对自由有强迫性)等等,都可以引申解释为“反民主”、“反自由”,可能引向“暴力”和“独裁”,等等。卢梭的声望大起来了,1789年革命,卢梭逃不了干系,此后各种“社会主义”在十九世纪登场了,卢梭更被时不时地提起。孟德斯鸠由于明确提出“三权分立”原则,也与英国的洛克等思想家成为十九世纪的实践家们的“理论指南”。一生为理性而奋斗的伏尔泰,属于“道德范畴”的文人,在实用主义逐渐抬头的十九世纪不如他生前那么风光了。大凡政治家们对于所谓理论,总是得其可用者而用之。一般说来,理论家或思想家是不能为政治行为负责的。
卢梭的《民约论》,还有诸如《科西嘉制宪拟议》、《日内瓦手稿》、《波兰政府论》等等,其实没有后来所说那么了不起。所谓《社会契约论》直接来源是霍布斯和洛克,往远里说是古代希腊罗马。卢梭一辈子眼界不离小邦小国寡民,“不平等”郁结在心中终生不弃不离,从古典民主制的几乎“世外桃源”般的日内瓦到了光华四溢、令人眼花缭乱的大都市巴黎,接触到举止文雅高贵而造作的“上流社会”,他既羡慕又不适应,精神上的矛盾冲突使他仍退缩到日内瓦、威尼斯、科西嘉那些小巧玲珑、静谧安详的“小地方”去。
那么,依我看,卢梭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呢?总结以下两点:
一
卢梭文如其人,人是出身平民的“小人物”,对社会的不平等十分敏感,这是他写任何东西、表达意见的出发点。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卢梭其人其文对旧制度(即中世纪特征的社会结构)具有批判价值和对十八世纪的民众有启蒙意义。
二
卢梭想问题、看问题、对国家政体的乌托邦构想,都着眼于小国小邦寡民。而今对他提出的“公意”的强制性、“主权”的不可割让性有很多批评,但不可忘掉两个前提:一是卢梭是为小国着想的,他脑子里没有“大国崛起”的现代观念,所以他觉得“公意”在日内瓦是可行的,(今天的瑞士不是动不动就搞“全民公决”吗?)同样,小国的“主权”是要维护的。第二个前提是,卢梭的时代是十八世纪,不是二十世纪,更不是二十一世纪。对于卢梭,如对任何历史人物一样,都要把他放回到他的时代去。十八世纪的欧洲是已在为后来的欧洲,吹送新鲜氧气的欧洲,但还很脆弱、朦胧、酝酿着变化。
陈乐民
2008年2月京中芳古园陋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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